【施政報告2018】重啟活化工廈 允整幢改建成過渡屋

社會

發布時間: 2018/10/10 14:36

最後更新: 2018/10/10 15:58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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黃竹坑的工廈活化項目創協坊(Genesis),是首批活化工廈的項目之一。(資料圖片)

施政報告2018今日(10日)公布,特首林鄭月娥早年任發展局局長時,曾推出活化工廈政策。事隔數年後擔任特區首長,政府檢討完活化工廈成效後,決定重啟計劃,並加入新措施容許改裝整幢工廈作過渡性房屋用途。

政府拒披露工廈改過渡屋選址 強調正在洽商

施政報告指出,將容許活化工廈可提供過渡性房屋。她解釋,如業主利用已經或即將整幢改裝位於「商貿」、「商業」、「綜合發展區」及「住宅」地帶的工廈作非工業用途,並在改裝後將整幢或部分樓層用作過渡性房屋,政府會彈性處理規劃及樓宇設計等規定,並免收作過渡性房屋用途的地契豁免書費用。

政府鼓勵業主與非政府機構合作,提供過渡性房屋給予未獲分配公屋或有其他住屋需要的基層市民;運房局轄下專責小組,將就民間推動的過渡性房屋項目提供一站式的統籌支援。

採光、通風難合法? 消息:可放寬建「黑房」、共用廚房

政府消息人士舉例稱,若工廈業主願意把整幢工廈,由工業用途改為過渡屋用途,可獲豁免補價;至於《建築物條例》規定住宅單位必須要有廚房,但工廈過渡屋可豁免此限,容許設共用廚房供住戶使用。

另外照明、通風方面,根據現行規定,有測量師指出【見報道】,只有把工廈四邊有窗、可透光的樓面,分間成小房間,方滿足採光要求;工廈中央無窗樓面,只能用作共享空間。不過消息人士稱日後或放寬《建築物條例》,只要工廈業主能於四邊通風的樓面,闢設合理大小的交誼共享空間,供過渡屋居民使用;或可批准於工廈樓面中央,建無窗的過渡屋單位。

測量師學會房屋政策小組主席林家輝稱,樂見政府為工廈改建過渡性房屋上,提供條例寬免,相信可獲更多工廈業主同意改建。但他關注到若把過渡屋改建成「黑房」,肯定影響通風;也關注到建在四周的共享空間,面積需合理、不能太小。他建議政府推先導計劃,由專業人士組成委員會,按不同工廈的圖則審批改建申請。

早前有消息稱,政府已物色到九龍東的工廈,有望改建成過渡屋,但政府消息人士今日澄清,指仍正跟發展商洽商具體選址,未能證實位置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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